張起 李浩川
  本報訊(通訊員張起 李浩川)河南省平頂山市新華區檢察院偵監部門自2013年以來,嚴格貫徹寬嚴相濟刑事司法政策,在註重嚴厲打擊刑事犯罪的同時,採取“三個四”工作方式積極推進輕微刑事案件和解。截至目前,該院共促成57起輕微刑事案件實現和解,和解後未發生當事人上訪申訴或重新違法犯罪的情形。
  在開展輕微刑事案件和解工作過程中,該院堅持法律底線、雙方享有自主選擇權、充分考慮被害人利益、公平正義“四個原則”,充分尊重雙方尤其是被害人的意願,確保和解內容為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的表示,並以保護被害人的利益為核心,為雙方搭建平等對話平臺,奠定刑事和解的基礎。通過換位思考、巧用親情和時機、明示既得利益與期待利益、及時履行“四種方式”,在審查案件過程中不簡單拘泥於卷宗材料,而是盡可能多地從公安機關、相關當事人處掌握案件及雙方信息,尋找和解突破口和關鍵點,約定較短期限內履行賠償義務並一次性支付,助推刑事和解成功。通過在審查批捕環節大力開展刑事和解工作,該院力求取得保護被害人的合法權益、增強犯罪嫌疑人承擔責任的意識、節約司法資源、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統一的“四個意義”。
  2013年9月,該院在審查劉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時,發現犯罪嫌疑人劉某是因為母親生病,從單位駕駛摩托車超速回家的途中,造成裴某受傷。案發後,裴某的妻子情緒激動。承辦檢察官首先讓裴某妻子將不滿情緒宣泄出來,待其冷靜以後,與她耐心溝通交流。得知她有兩個弟弟並且都非常孝順之後,檢察官與她談了兩個“假如”:“假如得知你母親生病了,兩個弟弟會怎麼做?假如你的弟弟為了母親違法了,你怎麼看?”通過換位思考,裴某的妻子終於諒解了劉某,雙方達成和解。
  今年1月26日,已到農曆臘月廿六,該院受理了劉某致王某輕傷案。為使兩個家庭都能過上團圓的春節,承辦檢察官瞭解案情後,選定在農曆臘月廿九讓雙方當事人見面。雙方當事人通過4個小時的交流,最終成功達成和解。除夕夜裡,他們都向承辦檢察官打來電話拜年,對檢察官的努力表示感謝。  (原標題:換位思考讓被害人妻子解開心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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