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就市政協常委提案進行答覆
  “公積金中心稱,未來將主動曬賬本,公告住房公積金運營情況,包括公開歸集使用信息、增值收益及其分配信息,接受各方的監督。”
  今年市“兩會”期間,市政協常委曹志偉就廣州公積金制度改革提出了提案,建議降低公積金提貸門檻,同時應統一全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並建議擴大公積金使用範圍等。近日廣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就提案進行了答覆。
  文/記者王鶴
  問:能否用公積金來租房或交物管費?
  努力嘗試公積金交租
  曹志偉曾建議應該將住房公積金改為住房免稅工資或者是補貼,直接每月發給個人。今年他還曾表示,針對中低收入階層,公積金應轉為支持租房,或將支付物業管理費也列入提取住房公積金用途範圍。
  公積金中心在答覆中透露,一直在研究並向有關方面建議調整提取政策,向中低收入職工傾斜,包括創造條件讓目前沒有條件提取的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例如以交房租或交物管費的名義提取,簡化手續,無需職工提供專門的證明材料。
  不過回覆也提到,由於住房公積金資金有限,放開這部分職工提取,相應的就要適當縮減以其他條件提取的職工的可提取額,這方面阻力比較大,但將繼續努力嘗試。
  公積金中心還稱,對於職工罹患重大疾病,通過醫保等常規途徑救濟後仍然出現生活困難的,提供醫院、所在單位及相關部門的證明材料,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此外,住房大修也能提取公積金,即“需要牽動或拆換住房部分主體構件,但不需全部拆除住房”的情況。
  問:公積金提取額度小,導致高結餘高貶值?
  結餘額近年不斷下降
  此外,針對曹志偉提出的關於公積金提取額度小,貸款發放率低,高結餘導致高貶值的問題,公積金中心則回應稱,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條件遠不止購買自住住房,還包括自建房等其他住房消費行為,以及離休、退休、出境定居、非本市戶口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等一些非住房消費的行為。
  由於廣州市有大量的外來務工人員輸入,非本市戶口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係而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占了所有提取申請的很大一部分,且這部分職工因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相對較低、工作年限不長等原因,能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並不高。
  據悉,2011年至2013年廣州市住房公積金的年提取額分別達到238.66億元、263.17億元、353.85億元,分別占當年繳存額的69.66%、65.43%和76.75%,與全國規模相當的城市相比較,提取的比例是相當高的。至2014年6月底,公積金貸款餘額已達到800多億元,貸款率為81%。
  公積金中心表示,住房公積金的結餘近年來不斷下降。2012年住房公積金累計結餘(累計繳存額剔除累計提取額和貸款餘額)359.09億元,到了2013年年底已減少至219.25億元,不到累計繳存額的8%。
  問:繳存比例差距過大?
  繳存比例
  爭取統一
  提案提到,因繳存基數存在自由選擇的空間,因此拉大了事業單位、國企、私企之間的差距,造成了極大不公平。
  公積金中心表示,繳存比例的浮動幅度過大確實不公平,正在調研縮小比例浮動範圍的可行性,在適當的時候將向上級決策部門建議調整繳存比例政策規定,爭取全市統一繳存比例。
  問:能否用於首付?
  用於首付
  暫難實行
  曹志偉曾建議,職工簽訂購房合同付了定金後,即可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以支付首付。
  公積金中心回覆稱,公積金用以支付首付的建議此前省住建廳也曾提出過這個政策調整的思路,但實施難度較大。目前有關個人房產交易信息的查詢核實渠道並不是很暢通,特別是涉及非本市的房產信息,難以保證職工提取了住房公積金之後專款專用,畢竟簽了合同付了定金並不等於交易確認。目前直接允許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首付款的條件並不成熟。  (原標題:大病貧困有望提公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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