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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羊城晚報訊 今天上午9時30分,方是民(筆名方舟子)和崔永元名譽糾紛案在海澱法院開庭審理。本案由方舟子提起訴訟,狀告崔永元侵害其名譽權,隨後崔永元提起反訴,法院進行合併審理。庭審中雙方律師就“微博誹謗”、“人身攻擊”等關鍵點展開辯論。
  原告方舟子的委托代理人稱崔永元發表的微博“沒有事實依據”,是對方舟子“肆無忌憚的惡意誹謗”,並要求崔永元賠償原告精神損害撫慰金30萬元。
  而崔永元的委托代理人則反駁,方舟子的訴訟請求沒有事實及法律依據,認為涉訴微博中有關事實描述的內容均有相應的依據支持,不構成誹謗;“流氓”、“騙子”等意見表達用語在網絡語言環境下,尚達不到人格侮辱的程度;崔永元沒有惡意損害其名譽權的主觀故意,因此涉訴微博沒有侵犯方舟子的名譽權。
  同時,崔永元作為本案的反訴原告,其委托訴訟人在反訴事實陳述中稱,崔永元與方舟子之間的糾紛,是基於雙方對轉基因食品安全性的觀點不同,但方舟子惡意挑起事端,先是污衊崔永元“傳謠”,繼而通過侮辱、誹謗的方式惡意攻擊崔永元及其團隊,要求方舟子刪除微博、賠禮道歉、刊登道歉信並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與經濟損失67萬元、承擔訴訟費。
  而方舟子的委托訴訟人在就反訴人反訴構成名譽侵權的答辯中稱,雙方的糾紛屬於名譽侵權,是崔永元使用侮辱誹謗的語言攻擊方舟子引起,其所列舉的方舟子對其言行的評論均不構成對其名譽權的侵害。而對“小崔考察轉基因”紀錄片,任何人均有權對其專業性予以質疑,崔永元的反訴僅為混淆是非,擾亂本訴而提起,屬於惡意訴訟。據悉,今日將進行兩場庭審。
  今日凌晨3時28分,崔永元在其新浪微博轉發《方舟子行騙劣跡》網帖,並宣稱要從今日開始“系統揭露方是民劣跡”。(餘姝 王一晶徐雨夢)編輯:鄔嘉宏  (原標題:方舟子崔永元互訴名譽侵權案開庭 雙方激辯微博誹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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