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4月11日消息(記者孫瑩)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備受關註的網絡紅人秦志暉,網名“秦火火”誹謗、尋釁滋事一案,今天上午9點將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這是去年全國公安機關集中開展打擊網絡有組織製造傳播謠言等違法犯罪行動、兩高出台《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來,第一起依法公開審理的典型案件。
  網絡紅人“秦火火”,現實生活中的被告人秦志暉,他如何“引火燒身”走上被告席的?
  1983年12月出生的秦志暉,高中畢業後做過電子產品流水線工人、餐廳服務員, 2010年7月到中國爾瑪互動營銷公司負責文案工作,熟悉了互聯網炒作手法。一年後離職,被捕前秦志暉任北京華迅天下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沈陽分公司社區部副總監。他一直渴望“火”,至今他操著湖南衡陽口音在地鐵求粉絲的視頻依然能證明他的渴望。
  秦火火:你好,可以關註下新浪微博嗎?中國秦火火,秦朝的秦,水火的火啊。
  “淮上秦火火”、“炎黃秦火火”、“東土秦火火”,秦志暉先後註冊過12個“秦火火”的微博,據公訴機關指控, 2012年12月至2013年8月間,他使用這些新浪微博賬戶捏造全國殘聯主席張海迪擁有日本國籍,並將著名軍事專家、資深媒體記者、社會名人和一些普通群眾作為攻擊對象,無中生有編造故事,惡意造謠抹黑中傷。辦案民警問他為什麼這麼做,他說為了好玩兒。
  秦火火:我扒出來,讓大家看一看,樂一樂,好玩兒一下。
  秦志暉在回答警方關於動機的訊問時,多用“出名兒”二字。
  辦案民警:通過粉絲數量的增加最終使自己出名,按他的供述,出名之後就會有出版社找他,出書。
  2011年“7.23”動車事故發生後,秦志暉使用“中國秦火火_f92”的新浪微博賬戶故意編造、散佈中國政府花2億元天價賠償外籍旅客的謠言,引發大量網民轉發和負面評論,而他發此信息沒有任何根據。
  秦火火:我還真沒去調查研究過,所以,這些事情我知道,我做錯了,要承擔責任。
  辦案民警:抓眼球,從中嘗到甜頭,粉絲數量大量增加,兩個小時轉發一萬多次。
  公訴機關認為,秦志暉捏造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絡上散佈,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嚴重危害社會秩序;編造虛假信息在信息網絡上散佈,起哄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應當以誹謗罪、尋釁滋事罪追究他的刑事責任。  (原標題:網絡紅人“秦火火”誹謗、尋釁滋事案今日開庭審理)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fk23fkkvkk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